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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之评:金融业国际化、监管国际化和风险传递

2006年01月09日 00:00

  作为最先实现全面对外开放的金融行业,保险业的“试点”为整个金融业的改革开放积累了经验,引起了整个金融市场的积极变化和监管模式潜移默化的转型,这是金融业国际化的首要制度效应。我们理解,这包括如下三个方面:

  其一,金融机构从国内垄断转向国际竞争。

  在中国,金融机构垄断所带来的社会融资效率和经济效率的损失主要体现为两点:一是垄断使机构缺乏产品、服务和风险管理创新的动力,垄断利润是维持机构运行的主要现金流,这成为金融机构低效率运行的根源;二是垄断使机构具有极高的道德风险——几乎所有损失最终均分散到社会,这成为全社会融资效率低下、金融风险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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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磊

现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曾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央行研究局局长。1996年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硕士学位,2000年获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国家发展研究中心发展经济学硕士学位,2004年获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经济学博士学位。1995年起于中国人民银行政策研究室经济金融处、研究局国际金融处和招商银行研究部工作。曾在英格兰银行中央银行研究中心、澳大利亚财政部财政政策司进修、工作,并获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学者。曾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研究员;招商银行高级研究员、研究部总经理助理;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原广东金融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广东金融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

版面编辑:冯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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