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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中国需要一个强势央行

2007年12月18日 21:33
谁能控制资产价格无限度膨胀,谁能熨平经济波动,谁能确保中国经济运行低风险,谁就是好的宏观调控当局

谁能控制资产价格无限度膨胀,谁能熨平经济波动,谁能确保中国经济运行的低风险,谁就是好的宏观调控当局

  【栏·金融论道/栏作家 陆磊】2007年12月7日,英国《金融时报》中文上的一篇评论——“中国央行:十年改革梦”认为,中国的货币调控呈现出从间接调控回到直接调控的特点,十年央行改革实际上“在原地转了一个圈”。
  对于任何一种观点,笔者一向关注其归纳或演绎的逻辑关系。当前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逻辑在于,尽一切可能性,在《中央银行法》的框架内对通货膨胀实施有效控制;而上述文章的逻辑则类似中国春秋时期宋襄公的“仁义之师”,一切按套路来,其在战役上必然一败涂地。
  如果我们观察成熟市场的一系列调控逻辑,则可以发现“直接调控”同样比比皆是。
  首先,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调整是经典意义上的货币政策“三大法宝”之一。事实上,准备金比率的调整就是一种典型的数量控制和直接调控措施——由于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只有在缴存准备金之后才能发放贷款,因此中央银行直接决定了商业银行的可贷资金规模,这等同于对信贷规模实施管理。
  更绝的是,在1929年-1933年的大萧条时期,中央银行甚至可以规定商业银行所吸收的存款全部购买国债,这在历史上被称为“受限银行”(narrow banking),等于中国邮政储蓄改革前的邮储制度。
  因此,即使中国的中央银行采取某些直接调控措施,也很难被称为改革的倒退。换言之,中国需要一个强势的、能在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手段的中央银行。
  其次,现代稳定金融体系的管理政策依然在很大程度上属于行政或准行政控制。比如巴塞尔委员会的新资本协议就具有明显的行政色彩。虽然资本充足率不是强加在各国银行业头上的强制性措施,但只要资本充足率没有达到十国集团的要求,你的银行业机构就休想在这些国家开展业务。一方面,这体现了较高的准入管制,另一方面,资本充足率监管本身也是一种直接的信贷规模控制。这是因为,它给信贷风险赋予了权重,如果商业银行没有达标,则必须削减信贷或补充资本。
  当然,一个有趣的问题是,为什么商业银行自身不会去补充资本?问题恰恰就在这里。由于银行业是高负债企业,其主要资金来源是存款,因此,一旦资本金不足,其必然有积极性从事高风险经营——亏的是存款,赚了就是自己的。
  同样,当前的中国银行业面临的问题在本质上是一样的:由于中国的银行规模普遍较大,自然会存在亏了会有中央银行救助,赚了却是自己的。因此,作为最后贷款人,中央银行有权力、有资格本着对基础货币负责的角度,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行为进行监控。换言之,中国需要一个强势的、能和商业银行体系博弈的中央银行。
  最后,至少在中国,中央银行仍然在职能上具有代表中央政府和公众对各地区、各部门实施宏观调控的义务和责任。因此,从形势判断上看,中央银行一定应该具有某种预见性。
  我们观察到,早在2006年12月,中央银行已经提出流动性过剩和资产价格膨胀问题,在整个2007年,中央银行已经预见性地实行了紧缩的货币政策。而在整整一年之后,中央提出改稳健的货币政策为紧缩。
  此间的另外一个问题是,2008年上半年是地方政府换届时期,新的行政班子往往具有投资扩张的冲动,尽管我们一再认为2008年的投资增长是不可持续的,但不排除在年初出现“翘尾”。此时,为避免整体经济陷入过热和此后的大起大落,中央银行采取必要手段控制商业银行信贷是釜底抽薪之策。换言之,中国需要一个强势的、和地方具有真正博弈能力的中央银行。
  邓小平说“不管黑猫白猫,抓住耗子就是好猫”;同样,不管怎样的调控,谁能控制资产价格无限度膨胀,谁能熨平经济波动,谁能确保中国经济运行的低风险,谁就是好的宏观调控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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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陆磊
陆磊,现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曾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央行研究局局长。1996年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硕士学位,2000年获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国家发展研究中心发展经济学硕士学位,2004年获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经济学博士学位。1995年起于中国人民银行政策研究室经济金融处、研究局国际金融处和招商银行研究部工作。曾在英格兰银行中央银行研究中心、澳大利亚财政部财政政策司进修、工作,并获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学者。曾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研究员;招商银行高级研究员、研究部总经理助理;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原广东金融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广东金融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