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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过度集中蕴含的危机

2008年08月22日 12:14
中长期贷款过多,更深层次上提高了金融部门信用风险,并威胁整体经济安全,亟须设立存款保险机构

中长期贷款过多,更深层次上提高了金融部门信用风险,并威胁整体经济安全,亟须设立存款保险机构

  【·金融论道/栏作家 陆磊】在整体经济面临较大不确定性的时期,商业银行信贷配置结构成为解读未来金融风险概率的一项重要指标——如果信贷投放更多集中于少数地区与客户,则机构如此决策所蕴含的深意是:一则,金融机构显然不相信中小客户在整体上拥有更强的抗风险能力;一则,金融机构显然相信整体信用风险水平在持续上升。
  因此,一个理性操作是,把更多的信贷资源集中于少数大型客户。一旦整体经济走势下滑,至少我们面临的是“覆巢之下岂有完卵”的局面,就不会有太多的人会对金融机构信用风险管理提出指责。但是,信贷集中这一行为本身,却成为令中国经济高质量运行之巢倾覆的重要推动力,将导致金融运行的不稳定。
  综合各种情况观测,中国的信贷虽然在总量上得到控制,但在结构上却呈现过度集中趋势。从中央银行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公布的数据看,全国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28.6万亿元,同比增长14.1%,增速比上年同期低2.4个百分点;数额比年初增加2.5万亿元,同比少增899亿元。
  从人民币贷款的部门投向上看,居民户、非金融性公司和其他部门的贷款增长均有放缓。
  居民户的贷款同比增长21.1%,增速比上年同期低4.6个百分点,比年初增加4602亿元,同比少增2139亿元。其中,居民户消费性贷款继续保持2008年以来的同比少增态势,比年初增加2580亿元,同比少增1220亿元。这与房地产市场销售减少、金融机构对住房贷款投放谨慎、以及居民观望气氛浓厚有关。而居民户的经营性贷款比年初增加2023亿元,同比少增919亿元。另一方面,非金融性公司及其他部门贷款同比增长12.6%,增速比上年同期低2.1个百分点,比年初增加2.0万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7910亿元,票据融资增加50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1.2万亿元。显然,居民部门的分散程度小于企业部门。
  在人民币贷款少增的899亿元中,居民部门的少增量高达2139亿元;信贷增长的主体则是企业部门,且以中长期贷款为重。一个基本事实是,在信贷紧缩的背景下,能成功获得中长期贷款的机构无非是垄断行业或大型企业;而短期贷款——特别是票据融资的较慢增长,意味着实体经济中的交易量呈萎缩趋势。
  于是,我们不得不担心下一阶段的经济平稳运行和金融稳定问题。
  首先,在经济下滑过程中,实体经济的中坚力量——中小型经济主体无法得到有效的融资支撑。尽管我们并不提倡政策性倾斜,但即使从金融部门自身利益看,过度信贷集中必将导致信用风险高度集中。
  一个基本判断是,中小企业对市场景气更为敏感。大型企业的确可以扛过一定强度的不景气,然而,中小企业是真正的消费需求发现者、提供者和满足者。这是因为,除奢侈品外,主要消费品都由中小企业生产、主要就业由中小企业提供。如果一个经济体首先出现中小企业的体系性瓦解,则一定意味着在未来某个时间点会出现整体经济运行困难。因此,在当前的关键性结构转型期间,金融部门和企业部门必须共同推动信贷分散化。一方面,企业部门有必要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以形成并满足内需;另一方面,金融部门应尽可能避免信贷过度集中所造成的信用危机。
  其次,中长期贷款意味着继续增加供给,这将在未来继续形成过剩产能;而消费需求如不能得到有效扩张,则一定会导致金融资产质量的恶化。不幸的是,2008年上半年主要金融机构向基础设施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和制造业投放的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共计8826亿元,占新增中长期贷款总量的67.7%。
  当然,基础设施属于必需投入的项目,且不易随时间推移而损耗。但是,中长期贷款过多,在更深层次上提高了金融部门信用风险,其作用不过是推迟了损失的发生时间。相反,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融资和短期贷款显然更为安全。如果我们的金融机构继续采取鸵鸟政策,则整体经济安全将遭遇极大威胁。
  最后,针对上述情形,我们亟须设立存款保险机构。尽管这一机构在2006年以前貌似多余,但或许在2009年以后将成为最繁忙的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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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运维组

陆磊
陆磊,现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曾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央行研究局局长。1996年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硕士学位,2000年获澳大利亚国立大学国家发展研究中心发展经济学硕士学位,2004年获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经济学博士学位。1995年起于中国人民银行政策研究室经济金融处、研究局国际金融处和招商银行研究部工作。曾在英格兰银行中央银行研究中心、澳大利亚财政部财政政策司进修、工作,并获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学者。曾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研究员;招商银行高级研究员、研究部总经理助理;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原广东金融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广东金融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