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检方称,举报贪官者可获赃款10%的奖金。
6月22日,湖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常智余表示,为鼓励公民举报官员贪污渎职,检察机关将对举报人给予重金奖励。如果检察院根据举报人的举报追回赃款,在举报所涉事实追缴赃款的10%以内发给奖金,每案奖金数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举报人若有重大贡献,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在10万元以上给予奖励,数额不超过20万元。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上述数额限制。
检察机关还承诺,为保护举报人,将实行严格的保密制度。对打击报复或者指使他人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人因受打击报复,造成人身伤害或名誉、财产损失的,可依法提出赔偿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