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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看得见的法治(之二)】
法治财税:从理想图景到现实诉求

2014年09月17日 10:29 来源于 财新网
为实现法治财税的理想图景,回应当下中国的现实诉求,必须充分利用本土资源,综合发挥政党、立法、行政和司法的作用,释放纳税人的主体意识,夯实制度进步的基础设施
 

  熊伟 | 文

  摘要 

  法治财税的核心含义是良法善治,它在国家治理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一方面,现代财税制度需要建立在法治理论基础上,另一方面,建立现代财税制度也会有助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从形式法治的层面看,法律保留、法律优位、平等原则和不溯及既往在财税领域衍生出丰富的内容,让财税立足于规则之治,以此限制权力的恣意妄为,维护人民的基本权利。然而,仅有规则之治远远不够,从实质法治的层面看,财税必须追求正义,通过限制元权力、提供目的指引、保障权利底线,实现宪法对财税的最高统治。为实现法治财税的理想图景,回应当下我国的现实诉求,必须充分利用本土资源,综合发挥政党、立法、行政和司法的作用,释放纳税人的主体意识,夯实制度进步的基础设施。

责任编辑:王长勇 | 版面编辑: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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