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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看得见的法治(之六)】
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法律制度

2014年09月23日 18:56 来源于 财新网
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完善财政法体系的关键环节,事关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厘定、政府职能的界定以及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处理,蕴含着丰富的政治学、经济学原理和财政法精神
 

  徐阳光 | 文

  摘要: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从内容上看,涉及纵向政府层级与横向政府部门之间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从作用上分析,事关收入划分的合理性和预算约束的有效性,在财税体制改革整体方案中具有基础性作用。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和财政收入分配制度共同构成了财政收支划分制度,以公共财产权和财政分权理论为基础,属于财政领域的基本制度。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客观受制于“量入为出”与“以支定收”理财观的冲突和张力,应贯彻服务型政府理念,制定政府“事权清单”,厘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各级政府间合理划分事权和支出责任,理顺上下级政府间的关系;遵循财政法定原则,同步推进《财政收支划分法》和《财政转移支付法》的制定,有效协调政府间财政关系,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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