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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开放的公民身份与信用登记体系应加快建设

2015年07月16日 10:22 来源于 财新网
建议由国家公安部门牵头,整合各政府部门和国有机构现有相关资源,建立国家“公民信息登记中心”,尽快打造全国统一、完整、准确、安全的公民身份信息和信用登记体系
王永利
海王集团首席经济学家兼海王集团旗下全药网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本科毕业于杭州商学院,198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硕士学位,2005年获厦门大学博士学位。1989年加入中国银行,1999年4月至2004年1月曾任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福建省分行常务副行长及行长,以及河北省分行行长。2003年11月至2006年8月,任中国银行行长助理;自2006年8月起,任中国银行副行长、执行董事。2015年8月-2017年5月,任乐视高级副总裁、乐视金融CEO。2017年8月,任中国国际期货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财新网】(专栏作家 王永利)在人类社会,经济社会活动的主体是公民,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等组织。而公民的身份验证和信用记录,不仅是公民相互之间开展经济交往,特别是保持债权债务等信用关系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但在缺乏必要的技术手段的情况下,很难建立和运行全国统一和开放共享的公民身份与信用登记体系,而只能由各部门、各机构等分散和独立地开展相关活动,并主要满足其自身开展业务或进行管理的需要。

  目前,能够据以发生经济活动或信用关系的个人身份证明主要包括由公安部门核发的户口本、身份证、护照,以及军队核发的军官证等,而身份证上除了姓名、性别、民族和身份证号码(内含出生年月日)以外,还有核发身份证时个人的住址,但随着人员流动性的增强,人的住址变化越来越频繁,这一信息变更的及时性、准确性难以得到满足。这样,个人在开展经济活动或发生信用关系时,相关的机构还要在身份证号码之外,增加所需要的相关信息,并自行加以维护。如,个人到金融机构(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办理有存续期的业务,或者到社会保障部门建立关系时,都要先办理开户手续,基本上都需要登记个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或网络地址等,以核实个人身份(避免重复和混淆),并为以后的身份应用(交易处理、沟通联系)等做好准备。但由于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经常变化,涉及的内容越多,维护的难度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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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范颖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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