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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恶必罚的嫌犯困境:评《横向垄断协议案件宽大制度适用指南》

2016年02月05日 14:07 来源于 财新网
“首恶”必罚这一做法虽然各有利弊,但如果这一做法普遍降低了大家自我举报的意愿,并增加横向垄断协议被发现和查处的难度,也就是造成了 “嫌犯困境”,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
陈立彤
大成上海办公室高级合伙人、中国律师、美国纽约州律师、福特公司前亚太区合规总监,著有《商业贿赂风险管理》《企业国际化进程中合规风险的爆发与防控》;担任中兴康讯的独董及出口委员会委员;入选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单”;钱伯斯与The Legal 500上榜律师。

  【财新网】(专栏作家 陈立彤)根据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发改委起草了《横向垄断协议案件宽大制度适用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称《指南》),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6年2月3日至2016年2月22日。

  《指南》提出了给经营者宽大的额度,应当与经营者协助执法机构查处垄断协议案件的贡献程度相匹配的原则。除了对反垄断法已有的条款做出必要细化和明确外,还根据反垄断法的立法精神和执法的实际情况,并参考国外部分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指南性文件,补充了部分更具操作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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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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