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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大都市区化”误读为发展中小城市和专业特色镇

2016年05月09日 11:11 来源于 财新网
中国的城镇化已经进入大都市区化的发展阶段,不能把大都市区内新兴中小城市和专业特色镇的发展看作是独立于大都市区的现象。新型城镇化的新突破应从深化改革、破解大都市区发展的体制障碍做起
赵坚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北京交通大学中国城镇化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 交通运输与国民经济关系研究,集聚经济与城市化,产业组织与企业理论。

  【财新网】(专栏作家 赵坚)5月3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表的“新型城镇化站在新起点力争新突破”文章引起广泛关注。该文称,发改委在“十三五”期间鼓励各地区培育发展特色小城镇进行总体安排,强化对特色镇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支持,今年将选择1000个左右条件较好的小城镇,积极引导扶持发展为专业特色镇;并且提出要“加快培育新生中小城市,加快出台设市标准,在提升发展质量的同时着力增加中小城市数量,赋予特大镇部分县级管理权限”。增加中小城市数量和发展专业特色镇似乎要成为中国新型城镇化“新突破”的主要载体。

  应当注意的问题是:中央工作会议已经把“去产能、去库存”作为今后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在目前三四线城市商品房库存过大难以消化,且库存的“空间错配”难以通过价格机制实现市场出清,使得“去产能、去库存”面临困境的情况下,“着力增加中小城市数量”,会不会进一步增加难以消化的商品房库存?另外,在什么地方“增加中小城市数量”发展专业特色镇,才能使新型城镇化建设站在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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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卢玲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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