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李寿双)疫情之下,一方面税源萎缩,一方面财政开支剧增,二者夹击,财政紧张之势已成,后期估计即便想进行财政政策刺激,都会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扩充税源想必又是税务部门千方百计要琢磨的事。但是这“刀”从哪里入手,切什么样的蛋糕,其影响是完全不同的,所以千万要考虑清楚,否则刀刀伤人,适得其反。
当下疫情肆虐,股市却异常火爆。这提示我们,是否应当重新审视一下若干年前出台并沿用至今的自然人股票交易所得免税的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规定,从1997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个政策沿用至今,并且进一步扩大到个人买卖证券投资基金也暂不征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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