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都是非公开发行吗?

2020年03月02日 08:00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市场是个现实存在,不以法律改变的意志为转移,恐怕更多的是怎么削足适履去适应和解释的问题
只有把银行间债券市场算是面向机构投资者的、以非公开发行方式进行的、场外交易市场,将银行间债券市场产品界定为“证券”中的“债券”方能自恰。图/IC photo
李寿双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要从事私募股权、并购重组、企业上市等法律业务。先后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经管学院、美国加州伯克利大学法学院。兼任全联城市基础设施商会副会长、黄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隆基股份独立董事、中国保险资管协会私募基金及股权投资计划评审专家等。先后获得北京市优秀律师、入选司法部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

  【财新网】(专栏作家 李寿双)上文写到,只有把银行间债券市场算是面向机构投资者的、以非公开发行方式进行的、场外交易市场,将银行间债券市场产品界定为“证券”中的“债券”方能自恰。

  但是,如果我们深究一下,银行间债券市场产品都算是“非公开发行”吗?可能又未必。比如《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1号)第十三条规定,金融债券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或定向发行。对于非金融企业,协会也发布过《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而且实践中,发行对象超过200人的也并不少见,以及簿记建档发行方式下并不限定特定投资者,也可以认为是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因此,对照《证券法》第9条,说构成公开发行证券,恐怕也是可以的。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数据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王影

财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