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李曙光:谁来监管96万亿规模的债券市场

2020年03月04日 21:18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目前《证券法》和国办《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未充分尊重中国债券市场既有实践,缺少对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安排,加深了证券法在债券市场适用的模糊性。建议国务院出台适用于整个中国债券市场的行政法规,填补证券法的不足
近十年来,中国的债券市场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市场规模迅速扩大,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债券市场。图/视觉中国
李曙光
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院长,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法学学科组成员,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研究员,中国法学会理事,国际破产协会中国委员会联席主席,美国破产学会(ACB)第十九届终身外籍会员。曾参与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企业破产法》、《国有资产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合伙企业法》等立法起草工作。

  文︱李曙光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3月1日新修订的《证券法》正式施行,这是中国证券市场具有积极意义的一件大事,势必推动市场更健康、更有保障地发展,但新法也有一些立法空白未来得及填补。

  其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存托凭证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适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数据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吴秋晗

财新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