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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堵“塑化剂”应当有理有据

2011年06月13日 12:00
政府部门在查处塑化剂问题食品时,一定要有理有据,公开透明。切勿纵容问题食品,但也不可伤及无辜。否则,食品行业将无所适从,消费者也会陷入不必要的恐慌之中

  【财新网】(记者 李虎军)源于台湾的食品塑化剂风波,在大陆愈演愈烈。

  根据国家药监局6月11日下发的通知,有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从大陆4家企业的8种产品中检出塑化剂(大陆称为“增塑剂”)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国家药监局为此要求,各地餐饮服务单位禁止采购和使用含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问题产品。

  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以及国家药监局的一纸禁令,无疑体现出大陆政府部门对于食品塑化剂问题的高度重视。

  不过,有当事企业对所受处罚感到不解和委屈,质监部门对其做出处罚的依据也确实令人生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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