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叶逗逗)在微博上骂人要付什么样的代价?北京一中院在金山安全软件公司(下称金山软件)诉周鸿祎微博侵权案中做出了回答。该院二审判决把一审认定的周鸿祎应删除微博由原来20条降至2条,周鸿祎应赔偿金额由原判8万元降至5万元(相关报道:“微博第一案”界定微博言论自由标准)。
尽管中国并非“判例法”国家,既有判决不会成为此后判案的依据,但是,该案作为“首例”肯定会对今后类似案件的判决有参考意义。该案在名誉侵权的标准上并无创新,但新鲜的地方在于,一、二审法院都肯定了微博作为言论自由渠道的价值。同时,法院指出,公众人物的言论自由权,较之普通公众,应受到一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