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观点 > 火线评论 > 政经 > 蓝方 > 正文


从权利入手保护“学生工”

2011年09月20日 15:59
由中职生顶岗实习衍生出来的“学生工”权利受损问题,正在考验主管部门的执行力

  【财新网】(记者 蓝方)2011年9月16日,教育部公开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作为2007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的“升级版”,“征求意见稿”强调顶岗实习应当专业对口,并确保劳动安全。

  “征求意见稿”重申,学生顶岗实习应当到专业对口或相近;非专业学生不得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等危险职业,不得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同时,顶岗实习不得超法定时限,报酬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汪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