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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评山西瞒报:真相大过天

2013年01月03日 13:18
处罚的前提是查明真相,唯其如此,才能有助于厘清责任、举一反三、实现“治本”

  【财新网】(记者 陈宝成)2013年1月3日,中国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就山西隧道爆炸等4起建筑施工、火灾和化工企业爆炸事故发出通报,要求加快结案进度,从严从重处罚瞒报事故的单位和人员。至此,山西临汾“12.25”瞒报事故终于上达天听。

  真相大过天,只手捂不住。这次瞒报事故仍有关键细节亟待明确。

  出现一起恶性事故,有关单位习惯于“捂盖子”以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是,“只手大不过天”,待到基本事实浮上水面,有关部门就会表示将“从严从快从重处罚”瞒报单位。这是长期以来在中国处理此类事件的传统做法。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杨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