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记者 郑斐
正式宣告接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包括PE和VC)一年后,证监会发布私募监管新规,就监管范围、登记备案、合格投资者、资金募集、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问题一一出具规定。
这是证监会接手私募监管后出台的首份全面性监管文件,可谓私募监管一周年的成绩单。
这份名为《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文件,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及以期货、期权、红酒、艺术品为投资对象的各类私募基金纳入监管范畴,并明确指出合伙制基金同样适用此监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