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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生垄断案参考度有限

2013年08月06日 18:04
强生案的审定,提供了一个合理分析纵向垄断案的思路,但对纵向垄断案的判定依然争议重重

  财新记者 何春梅

    强生(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强生(中国)医疗器材有限公司(两家公司下称为强生公司)被认定纵向垄断案,在历经两级法院、审理长达三年后终于尘埃落定。

  应该说,这是中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的一个标志性案件。与之相比,今年2月发改委针对茅台和五粮液纵向价格垄断协议,做出总额高达4.9亿元的罚款,只是行政执法层面的处罚。而此案例,则是第一个由法院审结且原告胜诉的纵向垄断案件。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张兰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