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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线评论|如何保障百姓“黑灯权”

2025年02月07日 15:52
一边是要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一边却是肆意撬锁进门强制亮灯,“形象工程”面前,财产保护沦为口号
(监控视频截图)山西大同古城,一网友发视频称,因其店铺未按要求开灯,被多名工作人员撬锁进店将灯打开。

  【财新网】/火线评论

  大同还是道歉了。2月3日,山西大同古城一网友发视频称,因其店铺未按要求开灯,被多名工作人员撬锁进店亮灯。2月7日,山西大同平城区古城街道回应称,因我街道工作方法失当,引起“破门亮灯”网上热议,占用大量社会资源,向广大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诚挚的歉意。

  “店铺开灯”的要求,源于春节前夕当地发布的《古城亮化倡议书》,即从1月27日(腊月二十八)-2月12日(正月十五),每天18点到次日凌晨6点,属于亮灯时间段。室内留灯,古城内各商业门店应确保室内灯光充足,直至次日天明。室外亮灯,门头牌匾、广告牌、LED电子屏及灯笼等应全部点亮,直至次日天明。据当地媒体报道,额外的电费,政府将予以补贴。

责任编辑:张帆 |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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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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