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规范村委会选举,要求坚决查处贿选行为。
5月30日,新华网公布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其中第五条提出,坚决查处村民委员会选举中的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违法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村委会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越来越严重,基层民主遭到侵蚀。此次中央文件下达,特别提出要对村委会选举进行整肃,这能否刹住基层选举乱象?如何才能实现真正的基层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