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在大中城市,动辄数以万计的“择校费”是公认的教育“潜规则”。虽然《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准收取“择校费”,教育部门也对此三令五申,但违法收取“择校费”,不但未能杜绝,反而愈演愈烈。
据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学院对北京市中小学择校情况的调查,“择校费”是目前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的“大头”,其单笔费用平均超过2万元,这“使义务教育免费的意义几乎可以忽略”。
这被认为是对教育公平的直接破坏和公然挑战。据2009年12月《中国青年报》民意调查,在2952名受访者中,76.1%的人将“取消任何形式的择校费”列为推进“教育公平”的第二大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