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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辩“微博第一案”】微博时代的言论自由与私权保护

2011年09月16日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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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时代言论自由与私权保护的矛盾凸显,在司法意义上为微博言论自由界定一个合理的边界显得尤为重要

  【财新网】(特约作者 王贝贝)被称为“微博第一案”的金山公司诉360董事长周鸿祎微博侵权案, 日前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二审判决将一审认定的周鸿祎应删除的微博由原来20条减少为2条,周鸿祎应赔偿金山软件的金额降至5万元。

  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微博日益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信息承载和言论传播平台。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传播媒介,其强大的转发功能使每个人成为了信息源头,一则消息可以在半小时内传遍全球,为公民实现言论自由提供了极好的表达途径。但微博作为一个开放的信息平台,其言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主观色彩浓厚,也很难将一些别有用心者拒之门外。不明真相的普通用户很难从海量的信息中做出正确评判,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往往因为其语出惊人在短时间内获得高度关注而被高频转发。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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