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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千帆:死刑对贪官威慑力有限

2012年02月07日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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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济犯罪,处以剥夺人身自由和严厉的经济惩罚,比死刑更有震慑力

  【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长期以来,公众、学界或司法部门有不少人赞成经济犯罪应保留死刑。理由是,对严重的经济犯罪,如果废除死刑,中国将滋生更多的贪官,不利于打击贪腐行为。

  2月6日,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主办的一次研讨会上,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却提出了相反的观点。

  他明确指出:“在民主机制不发达、制度漏洞不断制造贪官,贪官被抓概率很小的现实环境中,死刑根本不足以震慑贪官。”

  张千帆认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死刑对控制经济犯罪是没用的,尤其是对人们深恶痛绝的贪官污吏,死刑的震慑效果更是微不足道。更进一步说,即使对打击民间的一些经济犯罪,死刑也没有多大用。

责任编辑:常红晓
版面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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