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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志永:民间金融应慎用诈骗罪名

2012年02月08日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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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监管不到位,一旦发生问题,即以简单粗暴方式管理,以集资诈骗入罪,以判处死刑化解矛盾,实现维稳

  【财新网】(记者 张帆)“平时监管不到位,一旦发生问题,不是教化公众慎重投资,而是用极其简单粗暴的方式管理,以集资诈骗入罪,以判处死刑化解矛盾,实现维稳,”在天则经济研究所2月7日举办的“金融秩序与司法公正研讨”会上,青年法学家、宪政学者许志永表示,“结合国内背景,吴英案前景并不乐观。”

  许志永说,考量吴英案的国内背景,这几年体制外的金融行为开始兴盛,这涉及社会治理能力,然而,平时监管不到位,整个社会不理性,一旦出现问题,只是简单粗暴处理。2008年以来的金融危机,也让国内一些官员更加紧张。因此,需要探讨到底如何科学监管的问题。一放就乱,一管就死,这个传统应该改变了。

责任编辑:杨哲宇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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