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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新能源汽车政府因何越位?

2012年03月21日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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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政府确定电动汽车产业化的时间表和用纳税人的钱搞大规模“示范推广工程”,是典型的政府越位、错位行为

  【财新网】(专栏作家 赵坚)《科技日报》3月3日刊登的《电动汽车科技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摘要)》规定了我国实施电动汽车产业化的“三步走”推进战略。

  第一阶段:2008年—2010年 在大中城市公共服务领域开展新能源汽车示范。到2010年度,示范城市从13个增加到25个,重点转向纯电驱动汽车,全国25个示范城市约8000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投入示范运营。

  第二阶段:2010年—2015年,在20个以上示范城市和周边区域建成由40万个充电桩、2000个充换电站构成的网络化供电体系,满足电动汽车大规模商业化示范能源供给需求。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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