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T中

乔新生:反腐败能否引入赦免制度?

财新记者 杨秋波
2012年12月17日 14:22
既要坚持“效果论”——重视反腐败的实际效果,同时又要反对“目的论”——为了达到反腐败的目的不择手段

  【背景】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对于腐败官员可以采取有条件的部分赦免,以减轻反腐阻力,争取他们对政改的支持。腐败分子将收受的全部贿赂匿名清退了,并且在案发后,经查实退回的赃款与实际情况完全吻合即可得到赦免。“这样可以减轻这些已经有腐败行为的人对反腐败的抵抗,以换取他们对政治体制改革的支持”。

  李永忠还表示,如果我们用“绝不赦免”的方法,可以推算,“腐败呆账”只会越来越多,存量会越来越大,抵抗也会越来越顽强,最后可能出现鱼死网破,甚至鱼未死网已破的态势。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张帆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