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观点

童之伟:吴虹飞式言论当何处理?

2013年07月25日 20:12
T中
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权,但并不代表可以肆意发表不当言论。针对此事的处罚方式是有弹性的,还应以教育为主

  【背景】继7月20日发生首都机场爆炸案后,女歌手吴虹飞于21日在网上发表了一条“想要炸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会和建委”的微博。可能意识到自己失言,吴虹飞在微博发出后又特地补充了一条“想炸居委会旁边的鸡翅、薯条”。但这仍迅速引发了网友围观,同时有媒体报道吴虹飞被北京警方拘留。

  与此同时,7月25日,公安部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夏秋社会治安整治工作的会议上强调,对扬言实施放火、爆炸等极端暴力行为,以及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吴虹飞式不当言论属何性质,当如何处理?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童之伟认为,吴虹飞发表带有恐怖色彩的微博言论显然是不妥当的,特别在社会关系比较紧张,近期出现类似社会事件的情况下。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林韵诗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