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财新专栏作家 刘胜军)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公布,一扫此前三中全会公报带给市场的消极印象,连市场派学者也一片肯定的声音,长期呼吁改革的吴敬琏说,“我对这个《决定》评价很高。”
《决定》之所以激发市场热情,主要是改革内容相当全面、具体,在司法独立、IPO注册制、财政民主、落实宪法等敏感议题上更有突破,甚至在国企改革领域也出现了值得期待的理论创新,可以说是准确、全面地回应了社会高涨的改革诉求,也把准了中国经济和社会的脉。
《决定》尽管提出了令人鼓舞的改革蓝图,但并非完美,也留下了一些遗憾。
一、国企改革尚须思想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