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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注册制的“婚前恐惧症”

2014年02月19日 08:32
T中
对于IPO注册制这一能见度极高、影响面极广的改革,我们必须警惕“婚前恐惧症”,更不能把风险当成保护既得利益的挡箭牌

  【财新网】(财新专栏作家 刘胜军)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拉开了重启改革的大幕。但习近平总书记告诫说,“制定出一个好文件,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

  这句话很快得到了验证:据报道,春节前一次内部沟通会议上,证监会高层明确表示,现阶段暂时不具备推行注册制的条件,这个过程也不是一蹴而就的,注册制的推出时间尚无时间表。

  从迅速跟进、高调表态,到眼下的“婚前恐惧症”,IPO注册制改革为理解改革落地之困难提供了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样本。

  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 1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发审委不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和投资价值作出判断……新股发行时点由发行人自主选择”,直接触及审核标准、发行节奏控制这两个备受诟病的焦点,成为落实《决定》最为迅速的部委。市场对IPO注册制的期待急速升温,中国股市的制度革命春天在即。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陆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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