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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耀:非营利组织该不该“限薪”?

2014年02月21日 21:48
T中
财政部以免税作为条件,限定非营利组织“平均工资不能高于当地人均的两倍”;这是错误的做法,也不是现代的治理方式

  【背景】近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就非营利组织(英文简称:NPO)免税问题发布最新文件。该文件意在规范国内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其中,此前公益界多年呼吁废除“员工工资不得超过当地人均水平的两倍”的规定依然保留,作为非营利组织免税认证的必备条件。

  早在2009年底,南都公益基金会、友成企业家扶贫基金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九家基金会负责人曾联合致函国务院及时任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就质疑两部门在相关免税文件的上述规定。

责任编辑:常红晓
版面编辑: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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