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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昕:“政府信息公开”有待升级

2014年12月10日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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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仍具有极强的信息控制能力,但无法像以前那样垄断信息;目前的《政府公开信息条例》只是行政法规,建议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

  【背景】自2008年5月1日施行以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积累6年多的实践经验。公民积极提请政府,要求公开相关信息,其中产生不少经典的案例,也遇到诸多阻力。

  近日来,多位学者在不同场合呼吁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法》,将原有的行政法规提升到法律层面,以加强信息公开的法律约束力,并称其为“信息公开的3.0版”。

  6年多的信息公开实践,难点有哪些?如何更有力地推动信息公开,民众又该如何参与?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政府一直强调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并取得不小的进步。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昕称其为“被挤压的进步”。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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