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作者 Sébastien J. Evrard / Philip Georgiou)香港竞争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发布了执行《竞争条例》的草拟指引。委员会计划于2015年上半年完成指引最终稿,之后《竞争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方可生效。
草拟指引符合大多数西方国家和地区所采用的反垄断原则。本文总结了草拟指引中的一些关键要素,包括在《条例》通过前业已重点争论的问题。
背景
《条例》包括禁止反竞争协议(“第一行为守则”)和禁止滥用相当程度的市场权势(“第二行为守则”)。《条例》还纳入了合并控制规则,但仅适用于电讯领域。违反《条例》将会被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