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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权交易:中国新一线曙光

2015年02月11日 16:27
T中
管理办法勾画出了建立中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基本蓝图,日后势必会公布更详细的执行细则,以解释条款不够完善的领域。比如厘定重点排放单位的全国性标准、分配温室气体减排配额的细则、第三方核证机构的管理等

  【财新网】(作者 Paul Davies / Oliver Zhang)中国作为现今全球第二大能源消耗国,在能源改革及减排方面都面临严峻挑战。中国的十二五规划(2010-2015年)确定了逐步建立全国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大方向。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负责监管气候变化问题的主要机关——发改委,于2011年批准了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东省及湖北省7个省市开展独立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7个试点计划”)。根据发改委的数据,截至2014年11月底,国内成交的碳排放权交易量达到1,436万吨,总值超过5亿元人民币。发改委于2014年12月10日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下称“管理办法”),要求中国建立全国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计划,成为全球焦点。这是中国官方第一次发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模式的具体资料。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郭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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