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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反腐与辩诉交易(一):英美经验

2015年02月19日 08:01
T中
在反腐败法治化呼声日益高涨、反腐败形势日益严峻的当下,辩诉交易是否可以引入中国

  编者按:

  在过去一年中,轰轰烈烈的“打虎风暴”令国人瞩目;在未来一年中,“制度反腐”能否有所突破,我们拭目以待。

  已未新春佳节之际,为感谢您在过去一年中的关注、关心与关爱,财新网政经频道带您重温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建伟教授关于辩诉交易的系列文章。

  在反腐败法治化呼声日益高涨、反腐败形势日益严峻的当下,辩诉交易是否可以引入中国,历来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辩诉交易在怎样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经历了怎样的历史演变?其存在的合理性有哪些?问题有哪些?今天推出第一篇:

  【财新网】(特约作者 张建伟)辩诉交易”(plea bargain)又称“认罪协商”,是英美法的产物,起源于美国。它指的是检察官在提起公诉的过程中,基于起诉的自由裁量权,通过与被告人及其律师协商,可以以减少指控、降低指控、建议法院从轻处罚等来换取被告人作有罪答辩。应该说,中国法律人对辩诉交易并不陌生。随着对英美法律制度的进一步了解,越来越多的人对这一做法表示赞赏,并尝试引入中国刑事诉讼领域。


版面编辑: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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