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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PPP模式 “走偏”

2015年05月25日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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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传递了强有力的政策信号,有利于统一认识,加强政策协调,防止PPP模式在实践中“走偏”或者出现“变异”

  孙洁|文

  财政部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来,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确保PPP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别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出台,使得PPP项目在操作上有法可依,同时,也必然将财政支出的可行性缺口补贴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确保社会资本方未来现金流量的稳定性,为社会资本、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PPP项目提供的保障机制。5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改委央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充分释放“改革红利”,传递了强有力的政策信号,有利于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统一认识,加强政策协调,规范推进PPP项目实施,防止PPP模式在实践中“走偏”或者出现“变异”,也有利于稳定政策预期,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增强社会资本信心,更好地激发民间投资的活力。该《意见》突出以下五个特点: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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