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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计生一票否决制”再酿悲剧

2015年09月08日 11:52
T中
所谓一人超生,全体受罚,完全是有悖于现代基本文明准则的连坐惩罚制度。在这个意义上,对生儿育女的惩罚甚于对刑事犯罪的惩罚

  【财新网】(专栏作家 梁建章 黄文政)因计划外怀孕二孩, “警嫂”陈女士腹中8个月大的胎儿面临引产。陈女士现年41岁,其丈夫系云南省楚雄州公安局在编民警。夫妻两人都不是独生子女,此前已有一个11岁的孩子。根据陈女士透露,9月5日楚雄州公安局分管计生的领导和几位医护人员再次到她家表示,如果现在将孩子流掉,今后丈夫的工作不会受到影响,但如果生下来,丈夫一定会被开除公职(2015年9月7日澎湃新闻网报道)。

  上述具有威胁性的言论,在相关计生工作人员那里或许是家常便饭,但实际上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国家卫计委2014年7月颁布的《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明确要求“严格禁止非医学需要的大月份引产”。来自中央层面的正确决策,再一次在地方执行过程中被置若罔闻。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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