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陈立彤)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已经开始淡出人们的视线,但我们对这次事故的反思不能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停止,如何加强合规工作,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当成为众多反思的重中之重。公司固然要反思,政府机构更加应当去反思。
所谓“合规”是指符合法律或规定。按照国际标准组织所制定的ISO19600标准(亦即《合规管理体系——导则》),合规是一个组织履行该组织的全部合规义务,但要取得一个好的合规效果不仅仅是靠对义务的履行就可以达到的,还应当将合规融入组织文化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和态度之中,从而使合规具有可持续性。合规工作应当盯着风险,对风险予以持续地监测和检测,并不断地完善风险管控措施。合规应当是自上而下,否则就会事倍功半,甚至是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