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秉文|文
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
2014年底和2015年初,有关部门引出社会保险费率偏高和降低费率的话题,立即受到媒体极大关注,相关报章和媒体进行了各种解读,引发了广泛讨论。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这里,关键在于“适时”。由于我国五项社会保险的费率压力和改革取向大不一样,应区别对待,而不应“一刀切”:养老保险费名义上很高,但却收不抵支,目前不宜降低;而其他四项保险费率较高,有一定的下调空间。
一、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四项保险费率偏高,有一定下调空间
郑秉文|文
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
2014年底和2015年初,有关部门引出社会保险费率偏高和降低费率的话题,立即受到媒体极大关注,相关报章和媒体进行了各种解读,引发了广泛讨论。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这里,关键在于“适时”。由于我国五项社会保险的费率压力和改革取向大不一样,应区别对待,而不应“一刀切”:养老保险费名义上很高,但却收不抵支,目前不宜降低;而其他四项保险费率较高,有一定的下调空间。
一、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四项保险费率偏高,有一定下调空间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邵超
观点频道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作者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作者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上述文章及图片。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