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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欧盟“烫手山芋”?

2016年02月23日 10:17
T中
“中国市场经济地位能否得以承认”这一议题给予中欧一个重新审视国/域内既有问题、各方不同利益、以及中欧关系的契机

  吴湘宁 | 文

  中山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研究员

  距离2016年12月11日还有差不多正好10个月的时间,而是否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早已成为欧盟委员会、欧盟议会,以及欧盟政商界、学界以及相关法律人士的最热议题之一。有舆论指出该议题已经成为欧盟的烫手山芋。

  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15条的规定,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中,如果来自中国的生产厂商不能证明其产品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则倾销幅度的确定可以不以中国的实际成本数据为依据,而选择一个市场经济第三国或进口国的同类相似商品价格,即“替代国”做法。该条款的适用期限是15年,将在2016年12月11日失效。基于此,是否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成为“困扰”欧盟议会和欧盟委员会的一大难题,同样也是2016年中国外交中的热点。在整个过程中,需要明晰以下几个问题:欧盟承认市场经济地位对中国来说意味着什么?世贸议定书第15条的规定是否意味着2016年12月11日失效之后,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自动获得?欧盟不予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的原因何在?美国的态度是否会成为欧盟不予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重要动因?这些问题的答案在于是否能够跳出既有范畴,置身于中欧关系发展的大框架下来分析。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王丽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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