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徐高)种种迹象表明,2017年是我国强化金融监管的一年。这既是对过去一些年金融监管滞后于金融发展的纠偏,也是维护金融安全的需要。不过,金融监管的强化也会碰到反作用力,甚至带来新问题。为了在守住金融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实现金融业的长期健康发展,金融监管需要把握好力度和节奏,避开三个认识上的误区。
第一个误区是认为金融监管力度越强越好。强化金融监管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控金融风险,但同时也会对金融创新有所抑制。金融创新虽然可能存在规避监管的成分,但它也是在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实体经济融资需求变化的大背景下,金融业发展的内在需求。对金融创新的过度抑制,不利于疏通金融资源进入实体经济的渠道,也不利于我国经济转型。此外,金融监管政策对金融和实体的影响有滞后性和累积性,未来形势如果因为前期监管压力累计过多而恶化,监管政策将陷入进退两难之境:监管力度若不降,形势可能进一步趋紧;力度若降低,则可能伤及监管声誉。因此,在研究制定金融监管政策时,需要有前瞻性,并在力度上留有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