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蔡凯龙)昨日各大财经媒体纷纷转发某媒体金融频道的一篇文章,标题为“当前市场上数字货币多涉传销 央行警告称全部非法”。
乍看这一标题,足实让我大吃一惊,原因有三:
一、这是官方媒体,各大财经媒体都会转载,其报道的影响非同小可。
二、央行是主管机关,警告并称其为非法,这性质非常严重。
三、笔者作为数字和虚拟货币的研究者和专栏作家,在各大媒体发表不少区块链和虚拟货币的文章,也经常参加业内专题研讨会。我在和央行数字货币的相关负责人交流时,从来没有听说过央行认定数字货币或者虚拟币为非法。央行的态度是对这样的新兴货币形态正在观察研究。 4月27日,人民银行副行长范一飞出席在澳大利亚悉尼举行的“人民币全球城市对话”,专门提到数字货币。范一飞指出,中央银行需要对法定数字货币的政策框架进一步开展深入研究,同时也要加强对民间数字货币的观察及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