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顾大松)近日,交通运输部联合中宣部、网信办等十部委,经国务院同意正式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发展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指导意见”),虽然在此之前,成都、深圳、南京等城市已经出台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俗称“共享单车”)的政策,但仍有评论将交通部牵头出台的上述政策称为“共享单车新政”。
对于少数已经出台政策持鼓励与规范态度的城市而言,十部委政策的确不算“新政”,但对全国各地大多因为观望尚未出台政策的城市,或者因为担心混乱而不允许共享单车进入的城市而言,这的确是一个“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