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观点

证监局三道金牌追身,贾跃亭到底敢不敢回来

2017年12月28日 08:13
T中
三次喊话中,无论是监管关注函还是责令改正决定,其性质都是行政监管措施。而最近一次的《通告》,没有文号,不是监管措施,只是一个通知公告

  【财新网】(专栏作家 刘思远)

北京证监局的三次喊话

  2017年9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称“北京证监局”)向贾跃亭下发了《关于对贾跃亭的监管关注函》(京证监发〔2017〕256号),明确要求贾跃亭在见文后立即回国,稳妥处置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

  2017年12月5日(发文日期为12月8日),北京证监局向贾跃亭下发《关于对贾跃亭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认为其拒绝履行对上市公司无息借款的承诺,置公司风险于不顾,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切身利益,社会影响恶劣,构成违反承诺、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吴秋晗

观点频道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作者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作者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上述文章及图片。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