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专栏作家 梁红 特约作者 刘鎏 易峘)10月2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给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实行专项附加扣除是个税制度的又一里程碑,对增加居民收入、促进消费具有积极作用。
实行专项附加扣除是个税制度的又一里程碑。专项附加扣除将从纳税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综合所得”包括了原来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劳动性所得。2016年贡献所得税7096亿元,占个税总额70%,按照近两年个税增速推算,2018年将达到1万亿元。2019年起对部分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征税并设立专项附加扣除都是个人所得税制度上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