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10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为期两周的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布之后,有人提出“提高个税起征点或是降低税率不是更加简单易行吗?”的质疑。为此,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院院长、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主任甘犁对征求意见稿内容做出相关测算及意义阐释。]
【财新网】(专栏作家 甘犁)据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FS)数据测算,个税免征额自2018年10月提高至5000元后,将使2018年第四季度包括工薪、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个人综合所得个税总额减少49%,全年综合所得税总额减少12.3%,全年减税总额1300亿元。估计2018年个人所得税总额约为1.5万亿。2019年,随着提高个税免征额和专项附加扣除方案的同时实施,个税总量减少将近6600亿元,其中提高起征点将减税约6000亿,专项附加扣除将减税约600亿。随着收入水平的持续提高,预计2021年综合所得个税总额将超过2017年水平,2022年则超过2018年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