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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通报存瑕疵 父女关系不是猥亵挡箭牌

2018年11月02日 08:09
T中
父女关系的存在的确给警方认定是否存在猥亵事实造成了困难。但不能简单说,因为两人是父女关系,所以没有猥亵违法

  【财新网】(专栏作家 邓学平)近日,一名男子疑似在高铁上猥亵女童的事件引发舆论关注。事件缘起于一名网友的视频爆料:10月27日,从广州南开往上饶的G1402次高铁上,一名男子怀抱一个约五六岁的女童,不断撩起女童的衣服,抚摸、亲吻她的背部、脸部和颈部。一名网友还称,这位父亲多次将手伸进女童的裤子,捏疼了女童的屁股。整个过程中,女童一直表现得十分抗拒。

  10月31日,南昌铁路公安处发布《情况通报》,称“已查明视频中当事人周某某(男,30岁)与小女孩(5岁)系父女关系,视频中周某某行为不构成猥亵违法”。这一本欲平息事态的通报却引发了更大的舆论反弹,网友对这一处理结果并不买账。那么从法律角度出发,南昌铁路公安局的认定是否正确呢?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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