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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票回购的监管要点

2018年11月14日 11:00
T中
监管机构应该重点关注上市公司在回购过程中的信息披露、对交易本公司股票的监管、对公司内部人在回购过程中的相关交易的监管,防止“忽悠式回购”、操纵股价、公司内部人从中渔利

  【财新网】(作者 叶冬艳 专栏作家 欧阳辉)10月28日晚间,恒力股份辉隆股份美盛文化等16家上市公司发布回购预案,另外均胜电子鹏博士红豆股份等25家上市公司发布了回购提议或最新进展公告。按照回购规模上限计算,41家上市公司回购预案规模约168亿元。10月29日晚间,中国平安港股公告,拟酌情及适时回购公开发行的境内、外股份,回购总额不超过总股本的10%。

  事实上,今年A股的回购规模已超过以往任何一年。截至10月31日,上市公司已实施的回购金额合计约315亿元。A股上市公司在2015-2017年三年间的回购金额分别为50亿元、109亿元、92亿元,这也意味着今年前十个月的回购规模超过了2015-2017年实施回购金额的总和。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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