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意见领袖(记者 张兰太)背景:1月16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国资委)网站发布《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已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管理办法》,采取预算备案制管理工资总额的中央企业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即从部分具备条件的央企,扩大到全部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的商业类央企,由企业董事会依法依规自主决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国资委由事前核准转变为事前引导、事中监测和事后监督。(详见财新网“央企职工工资探路市场化 或不涉及限薪高管” )
【财新网】/意见领袖(记者 张兰太)背景:1月16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国资委)网站发布《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已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管理办法》,采取预算备案制管理工资总额的中央企业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即从部分具备条件的央企,扩大到全部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的商业类央企,由企业董事会依法依规自主决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国资委由事前核准转变为事前引导、事中监测和事后监督。(详见财新网“央企职工工资探路市场化 或不涉及限薪高管” )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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