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观点

销售气瓶获刑八年,气瓶是枪?

2019年06月24日 11:51
T中
要想将销售气瓶等同于非法买卖枪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是个关键,不能因销售的气瓶最终被用来制作气枪,就推定行为人主观上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在非法买卖枪支

  【财新网】(专栏作家 周浩)日前,又一起非法买卖枪支案件引起广泛关注。

  据报道,2018年6月1日,河南省平顶山警方以涉嫌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将兰某云和王某永抓获,并在兰某云商铺内查获气瓶315个,气门189个。2019年3月29日,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兰某云、王某永均被以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8年。

  判决书显示:经鉴定,在兰某云处查获的气门、气瓶均可认定为气枪零件。自2018年以来,被告人兰某云共买卖气门587个,气瓶452个;自2018年7月以来,被告人王某永帮助被告人兰某云销售气门338个,气瓶339个,共计销售863个散件。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刘潇

观点频道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作者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作者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上述文章及图片。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

推荐阅读

女将丁向群升任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党委书记

释永信少林风波路|前事·后事

刘应成(原法名释永信)一审获刑24年

【我闻】丁向群升任金监总局党委书记 金融监管首位女性掌门人

2025年A股高管薪酬:哪个行业首超金融业夺冠?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