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观点

银行上门催债,为何有国家不允许

2019年12月16日 11:33
T中
限制催收手段和允许个人破产,本质上都是对债务人权利的保护。债权人的权利当然应该保护,但能够平衡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权利,是社会更加文明进步的表现

  【财新网】(专栏作家 周琼)听加拿大的银行介绍中提到,加拿大不允许银行对贷款逾期的个人借款人上门催收。乍听之下颇为惊讶,因为在中国,上门一般是对逾期借款人尽职催收的必要流程。但查找资料、与朋友讨论发现,银行自己上门催收个人债务,在发达国家都不普遍,在中国之所以普遍,可能是因为它是法治不完善下银行的一种“自力救济”。虽然有时有一定作用,但总体来看,也许弊大于利,并非是一种好的方式。未来对借款人更多还是应该依靠征信和司法体系的约束,降低银行上门催收的必要性。

责任编辑:张帆
版面编辑:杨胜忠

观点频道所发布文章及图片之版权属作者本人及/或相关权利人所有,未经作者及/或相关权利人单独授权,任何网站、平面媒体不得予以转载。财新网对相关媒体的网站信息内容转载授权并不包括上述文章及图片。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财新网的立场和观点。

推荐阅读

揭开“不老药”面纱|特稿精选

处置问题险企|特稿精选

人事观察|广东高官再进京 王瑞军履新中央统战部

“风光”大跃进|特稿精选

“天上人间”老板覃辉在美认罪 被控隐名参与政治捐献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